及时治疗是改善狼疮性肾炎患者预后的关键。治疗狼疮性肾炎的传统药物是激素,其用量要根据临床表现及组织学改变的程度而定。临床实践表明,联合应用细胞毒药物较单纯用激素治疗效果更好。
(1)狼疮性肾炎工型 不需要特殊治疗,随访观察。
(2)狼疮性肾炎Ⅱ型 Ⅱa型若仅有一些轻度系膜病变可以不需治疗;Ⅱb型病变,同时伴蛋白尿超过]g/24h、血清中高滴度的抗—dsDNA以及低C3补体血症者,可予强的松20mg/d,连用6周—3个月,之后减量维持。
(3)狼疮性肾炎Ⅲ型和Ⅳ型
两型的治疗方案相同,预后相似。由于其10年内的终末期肾病发生率高达50%以上,故应进行加强治疗。
1)糖皮质激素:以强的松为主药,常规用量0.8—1mg.kg_1.d_1,治疗8周后开始逐渐减量,减量速度不宜过快,至10_20mg/d时维持治疗至少两年。必要时给予甲基强的松龙冲击,0.75g.m2_1.d_1静滴,连续三天为一个疗程。甲基强的松龙冲击后继以强的松维持治疗,疗效好、副作用小。当出现下述情况时需调整糖皮质激素用药:难以控制的糖尿病或高血压,重度骨质疏松,类固醇性精神病,重度感染和重症肌病等。
2)细胞毒药物:即使不用细胞毒药物,糖皮质激素本身也能治疗增殖性肾炎,与细胞毒药物联合应用则治疗更为充分,但细胞毒药物常需3—4个月才能起效。细胞毒药物可在治疗刚开始应用,也可在激素效果不满意时加用。研究表明,加用细胞毒药物能够增强疗效,减少激素用量。可予环磷酰胺(CTX)冲击治疗,750mg/M2,加入生理盐水中缓慢静滴在1小时以上,1次/月,连用6个月。若无病情活动则每3个月冲击1次,直至治疗后稳定1-2年可考虑停药。副作用:除常见的副作用外,还可发生月经紊乱(16%—20%),生育衰竭(19%),出血性膀胱炎(17%),膀胱癌(2%)。与中小剂量的糖皮质激素连用可以增强疗效,减轻毒性。在下述情况时需调整CTX用药:难治性出血性膀胱炎,严重恶心、呕吐,放疗前,既往有肿瘤病史,骨髓抑制所致的血细胞减少(外周血中破坏导致的血细胞减少除外)。
3)30%—50%的狼疮性肾炎患者对上述治疗反应不佳,尤其是出现肾病综合征者。这些病人大多于治疗4-6个月时起效,但至9-15个月时开始出现对上述疗法耐受。此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:
①每月输注CTX一次,连用6个月,同时加用甲基强的松龙冲击;
②加服硫唑嘌呤,与强的松和CTX输注合用,也可将CTX改为小剂量口服;
③加用血浆置换,可与CTX治疗同步进行;
④适当加大糖皮质激素用量。
4)狼疮急性发作:肾功能恶化时,可以进行甲基强的松龙冲击或血浆置换,后者尤其可用于合并有冷球蛋白血症、高粘滞血症或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的患者。
5)硫唑嘌呤:通常作为二线药物,国外应用广泛,认为较安全,甚至妊娠病人只偶而致畸,能够延迟慢性肾脏损伤的进展,与甲基强的松龙冲击联合应用可使急性肾脏病变迅速缓解。
6)霉酚酸酯(MMF,商品名骁悉):可用于弥漫增殖性狼疮性肾炎的治疗,国内外已有小样本报道,具有一定的疗效。
7)其他免疫抑制疗法:甲氨喋呤:糖皮质激素治疗6个月无效者,可以试用甲氨喋呤15mg/w。环孢菌素A:应用剂量2.5—5mg.kg_1.d_1,主要用于常规治疗无效的病人;主要副作用有肾毒性、高血压和肝功能异常等。抗CD4单克隆抗体等药物也已开始用于临床。偶尔也可使用苯丁酸氮芥、氮芥或全淋巴区照射(TLl)等疗法。
8)抗凝药物:潘生丁100mg口服,3次旧;尿激酶6万U静滴,1次/日,14天为一个疗程;应用低分子量肝素和水蛭素等治疗也可取得较好疗效。
9)其他治疗:雄性激素DHEA(脱氢雄甾酮)、羟基氯喹、多巴胺拮抗剂bromoefiptine以及2—氯脱氧腺苷等都能取得一定的疗效。血浆置换或血浆分离的效果都不理想,且必需配合免疫抑制剂治疗。采用自身骨髓去除T细胞后回输仅有个别病例取得成功。狼疮性肾炎终末期肾衰患者必须考虑腹膜透析、血液透析、肾移植等替代疗法。
(4)狼疮性肾炎Ⅴ型
一般都伴有不同程度的增殖性病变,治疗方案与Ⅳ型狼疮性肾炎相似。可予强的松lmg·kg_1.d_1,治疗6—12周后,减量至10mg/d维持1—2年。单纯的膜性病变少见,仅占肾活检Ⅴ型狼疮性肾炎病例的15%以下。
(5)当患者的血肌酐长期超过3mg/dL或长期存在较高的慢性指数时,应注意以下事项:①除非有较高的活动指数,通常不主张采用强烈的治疗方案;②治疗肾外狼疮时通常给予强的松5—10mg/d维持;③盐和蛋白质摄人应加以限制,并监测血压变化。